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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4 浏览次数: 5208

凡报考上海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请先认真阅读我校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然后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日期:20161115日—1215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注册

考生首先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点击“博士报名查询系统”——点击右下方“考生注册”——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浏览完报名须知后,点击“报名须知已阅读,马上注册报名”进入注册页面——注册基本信息后,点击“报名”即可开始报名。注册后请牢记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信息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2、报名登录

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点击“博士报名查询系统”­——输入用户名(注册的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的密码),登陆网报系统。在“博士报名信息”页面的左上方点击“编辑”按钮,填写报考信息。

3、录入信息

考生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随时 “保存”,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前切勿点击“提交”,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将不可修改。"个人自述"项必须填写,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一些在网报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可点击查看《博士生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凡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未提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本人通讯地址、通讯邮编、档案单位、档案单位地址、档案单位邮编等信息为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及调档所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地址填写有误而不能收到录取通知书,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时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

①非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4、上传照片

网报完成后,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及要求见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pdf(点击查看)。

5、提交、打印报考信息

确认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下载和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提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更改。

二、网上支付报名费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上海理工大学缴费平台(点击进入)——点击“在线缴费”,缴费金额为200元。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在线缴费流程.pdf(点击查看)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

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报名费发票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统一发放。

三、寄(或送)报名材料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下载打印所有的报名材料(下载链接如下),填写完整,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快递或挂号方式将所有报名材料寄(或送)至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逾期未交材料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⑵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⑶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⑷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⑸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证明(点击下载)

⑻身份证复印件;

⑼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交⑶、⑷、⑸三项材料,但必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已经学习过的硕士生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请务必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方式邮寄,切勿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寄送。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接收人: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

2、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初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考生所有证书及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

      五、奖助体系

我校进一步加大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资助力度,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12000元、校内助学金12000元、学业奖学金18000元及高峰高原学科建设项目助学金18000元,合计60000/年,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根据表现情况,学生还可获得导师助研经费,工学为6000/年,管理学、理学为3600/年。具体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