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定于2017年3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进行,考试地点为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综合楼D区。综合复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综合复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具体测试办法由学院自定。
报名材料已交齐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如上述证书及证件原件未带,将不予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未在16-17日前来资格审查,那么也可在3月19日上午8点之前凭上述证书原件在研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请未交齐报名材料的考生务必按照我校要求补齐材料,才能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等后续工作。如未按我校要求补齐材料,将不发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
具体时间安排:
3月19日(周日) |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00-4:00 |
外语 | 业务课一 |
3月20日(周一) |
上午 8:30-11:30 | |
业务课二 | |
说明:
1、初试具体考场安排将在考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自行查询。
2、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也另行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
3、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