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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5-08-27 浏览次数: 1974

一、 务必按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报到时必须注意:

1. 带好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近期一寸脱帽半身正面照片2张。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各学院将在报到时予以审查。

2. 中共党员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开学后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委接转组织关系。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上海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转至单位:上海理工大学XX学院;其他外省市同学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至单位:上海理工大学XX学院。

3. 定向就业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必须交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办法同上)。

4. 关于户籍和户口迁移:凡上海户籍(非集体户口)或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上海户籍研究生(非定向就业)或集体户口上海户籍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a.申报户口时间截止至当年1031(有效期在1031之前均受理);

b.迁入地址应写:上海市军工路516

c.报到当日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各学院报到点,建议新生将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存。

三、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经过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请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农行卡在820日前到所在地农行网点柜台办理激活和存款业务,修改农行卡初始密码后将有关费用存入农行卡内,便于学校财务扣款。

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定向就业研究生:学费

1.  学费:系统分析与集成学科每生每学年9000元,其他学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 住宿费:根据宿舍安排情况另行确定,最高收费不超过1200/年;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上海市统筹,必须缴纳,90/年,分年交付;

     温馨提醒:建议学生拿到学杂费收据后拍照或复印留存。

五、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项。

1. 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办理由学生本人和父母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除享受与校源地助学贷款一样的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外,在最长借款期限、还款等方面存在优惠、便捷等特点,建议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

2. 校源地贷款,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usst.edu.cn)学生工作栏相关通知。

     温馨提醒: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仅把贷款以外的费用存入农行卡即可。

六、开学报到时在各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用品请自己准备。

 

报到时间201595日上午800-下午1700  届时学校在上海火车站西南出口设有接站点

报到地点:报到前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yz.usst.edu.cn/)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215527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