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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3-06-22 浏览次数: 11991

一、 务必按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报到时必须注意:

1.带好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近期一寸脱帽半身正面照片3张。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各学院将在报到时予以审查。

2.中共党员研究生(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分党委接转组织关系。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上海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其他同学则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3.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可根据单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办法同上)。

4.关于户籍和户口迁移:凡上海户籍(非集体户口)或委托(或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上海户籍研究生(非定向(或自筹)类别)或集体户口上海户籍研究生(非定向(或自筹)类别)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a.申报户口时间截止至当年1031(有效期在1031之前均受理);

b.迁入地址应写:上海市军工路516

c报到当日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各学院报到点,建议新生将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存。

三、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经过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 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usst.edu.cn)学生工作栏相关通知。

五、 请在报到前将有关费用存入农行卡内,便于学校财务扣款。

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住宿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商业保险费

委培生:学费(按合同所写金额)/每学年+住宿费。

注:1、住宿费:根据宿舍安排情况另行确定,最高收费不超过1200/年;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上海市统筹,必须缴纳,90/年,分年交付;

3、商业保险费:由学生自愿缴纳(建议同学缴纳),100/年,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按三年交付,共计300元,一次交清。

六、 开学报到时在各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用品请自己准备。

报到时间2013914日上午800-下午1700

届时学校在上海火车站西南出口设有接待点

报到地点:报到前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yz.usst.edu.cn/)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215527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