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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2-06-21 浏览次数: 5516

一、务必按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必须注意:

1.带好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近期一寸脱帽半身正面照片3张。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我校将在报到时予以审查。

2.中共党员研究生(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总支接转组织关系。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上海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同学则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3.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可根据单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办法同上)。

4.关于户籍和户口迁移:凡上海户籍(非集体户口)或委托(或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上海户籍研究生(非定向(或自筹)类别)或集体户口上海户籍研究生(非定向(或自筹)类别)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a.申报户口时间截止至当年10月31日(有效期在10月31日之前均受理);

    b.迁入地址应写: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c.报到当日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各学院报到点,建议新生将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存。

三、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经过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usst.edu.cn)学生工作栏相关通知。

五、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用品请自己准备请在报到前将有关费用存入农行卡内,便于学校财务扣款

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住宿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商业保险费

     委培生:学费(按合同所写金额)/每学年+住宿费。

注:1、住宿费根据宿舍安排情况另行确定,最高收费不超过1500元/年;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上海市统筹,必须缴纳,80元/年,分年交付;

    3、商业保险费由学生自愿缴纳(建议同学缴纳),100元/年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按三年交付,共计300元,一次交清。

六、开学报到时在各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

 

报到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00

届时学校在上海火车站和火车南站设有接待点

报到地点:军工路580号上海理工大学体育活动中心

咨询电话:(021)5527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