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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29 浏览次数: 3638

凡报考上海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请先认真阅读我校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然后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日期:201235331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注册

考生首先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点击进入),输入用户名“bsbm”,密码“bsbm”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证件号码、姓名、密码等)点击“注册”。注册后请牢记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信息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2、报名登录

研究生招生平台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注册的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的密码),登陆网报系统。在“个人报名信息”页面的左上方点击“编辑”按钮,填写报考信息。

3、录入信息

考生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随时 “保存”,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前切勿点击“提交”,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将不可修改。"个人自述"项必须填写,字数要求约1500字。

凡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未提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本人通讯地址、通讯邮编、档案单位、档案单位地址、档案单位邮编等信息为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及调档所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地址填写有误而不能收到录取通知书,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时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

①非定向、自筹——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②委培——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委培单位签订在职博士生三方培养协议)

4、上传照片

网报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规格要求为:jpg格式,150象素,高200象素,大小不超过50K

5、提交、打印报考信息

确认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下载和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提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更改。

二、寄(或送)报名材料及报名费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下载打印所有的报名材料(下载链接如下),填写完整,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快递或挂号方式将所有报名材料寄(或送)至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同时将报名费200元以汇款方式寄(或送)至我校。逾期未交材料及报名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

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⑵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⑶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⑷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硕士学历者可只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⑸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证明(体检时间在201221331日内有效)

政治审查表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交⑶、⑷、⑸三项材料,但必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已经学习过的硕士生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请务必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方式邮寄,切勿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寄送。邮寄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接收人: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

2、报名费请务必通过邮局汇款,切勿夹带在信件中。汇款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收款人: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博士报名+报考专业。

3、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初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考生所有证书及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

报名费发票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