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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4 浏览次数: 1645

  凡已在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考生(以下简称“拟录取考生”),即日起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点击“博士报名查询系统”—输入证件号码、密码—点击“拟录取信息查询”,确认和修改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的相关信息(通知书获取方式、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收件人等信息)。

  全国博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后,我校预计于7月中旬根据拟录取考生的档案及政审表接收情况,按照本人确认修改后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通知书邮寄信息修改仅一次机会,请拟录取考生务必慎重填写,核对无误后保存生效,拟录取考生本人如因邮寄信息有误未能收到录取通知书,责任自负。

温馨提醒:
1、受疫情影响,我校进出实施常态化管控,拟录取考生中只有硕博连读和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中选择“自取”,硕博连读和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自取”或“邮寄”;非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全部采用“邮寄”方式,不提供自取。在校自取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旬寄发,强烈建议应届硕士毕业生将邮寄地址修改为家庭住址等可收件地址,以免毕业离校后,录取通知书无法投递签收。
3、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日,逾期不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