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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表、档案接收情况查询及录取通知书发放要求
发布时间: 2016-05-18 浏览次数: 11836

 

一、查询政审表及档案接收情况

即日起可登陆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查询本人政审表及人事档案接收情况。

查询办法:登陆管理平台—点击“硕士考生查询系统” —输入:证件号码、考生编号—点击“复试材料信息查询”。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体检合格、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6月中下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1、应届本科毕业生

5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7月底之前由考生本科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上海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2、历届毕业生(非定向就业)

5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5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3、历届毕业生(定向就业)

5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请政审表和档案还未寄到的考生抓紧时间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