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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0 浏览次数: 126663


一、以下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线的考生。

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线如下:

学院名称

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80702热能工程:单科参照国家线,总分≧300

 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单科参照国家线,总分≧308
其余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80800电气工程(学术型):单科参照国家线,总分≧280;

085207电气工程(专业学位):单科参照国家线,总分≧310;
其余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管理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机械工程学院

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单科参照国家线,总分≧302
其余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外语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环境与建筑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理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社会科学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所有专业单科总分均参照国家线

第一志愿考生如满足国家线,但未达到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线,可自行申请调剂至校内相近专业,详情请咨询各学院。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这部分考生须满足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如下: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全国统考

245

30

45

管理类联考

140

39

78

3、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所有调剂考生。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及各学院网站查看相关信息,也可咨询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每位考生须提供体格检查表;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8、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三、体检

有关复试体检安排请查看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附件一:

各学院复试安排及联系方式见下表,考生可点击查看复试安排,如有个别学院复试安排尚未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并随时关注此网页。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梁老师

02155271436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王老师

潘老师

02155270283

管理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束老师

02165711125

机械工程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刘老师

02155270960

外语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郭老师

02165675940

环境与建筑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王老师

韩老师

02155270697

理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姜老师

02165691506

社会科学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张老师

02165710093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毛老师

02155271201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周老师

0215508777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查看复试安排请点击)

郑老师

02155271726

附件二: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xlsx(即:国家线)